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组织召开筹备会议,正式启动《滥用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专家表示,《指南》的起草和颁布,对信息与通讯、医药、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知识产权行使行为以及产品和服务销售行为将产生实质影响。
据悉,《指南》将针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经营者集中等行为,细化《反垄断法》相关条款,特别是对于何种情形可以主张豁免给出具体指引。
据了解,技术密集型产业如信息与通讯、医药、医疗器械、汽车、农机、种业等是知识产权领域垄断行为高发区,发改委主办的“IDC案”和“高通[微博]案”以及工商总局对微软反垄断调查均属于关注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对这些行业实施更强势的反垄断执法已成趋势。
“虽然专利权对技术的繁荣与发展有巨大的促进作用,但是,如果放任其成为权利人攫取垄断利益的工具,那么就会使所谓的‘专利蟑螂’或‘专利流氓’横行于世,成为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绊脚石。
与此同时,不当或过度的反垄断执法也可能打击创新、导致研发不足。”有发改委价监局官员指出,针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执法,让知识产权和反垄断保持平衡是重点。
今年4月,国家工商总局颁布了《关于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对行使知识产权构成的非价格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作出规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时建中指出,此次由发改委牵头起草的《指南》预期将对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价格和非价格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经营者集中等三大垄断行为作出细化,特别是对于何种情形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15条主张豁免,何种情形可能被认定具有第17条所要求的“正当化理由”给出具体指引等,从而达到减少执法机关自由裁量空间,降低企业合规成本等目的。
武汉凯进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武汉凯进医疗技术有限公司 鄂ICP备14017554号-1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鄂)-非经营性-2021-0048.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