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直接关乎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特殊产品——医疗器械在使用了一定年限或达不到质量安全要求的情况下,必须进行报废处理。然而,在现实中,有的到了报废年限却仍在使用;有的已经报废了却又转手给别的医疗机构使用;有的报废后未能妥善处置,被当作“二手医疗器械”进行倒卖。这些本该报废处理的医疗器械给公众用械带来严重安全隐患。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统一的医疗器械使用年限规定和报废标准。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医疗器械种类繁多,不同产品的技术标准、工作原理、应用材料、使用频率、制造工艺、功能、性能等各有差异,使用寿命有长有短,折旧和报废的年限、标准难以统一定性。因此,医疗器械使用多少年该报废?
从实际使用情况和市场的反馈来看,像医用电子仪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物理治疗及体疗设备、生化分析仪、化验设备、体外循环设备、手术急救设备等折旧年限一般为5年;光学仪器及窥镜、医用超声仪器、中医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线设备、医用核素设备、口腔设备、消毒设备等折旧年限一般为6年;高能射线设备折旧年限一般为6~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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